督管张公传
吾清季雍正时人也,家于蜀中巴郡永逸村,兄弟三人,吾居其一。幼孤贫,侍母「维谨」,因乏于日用,负贩为生,觅蝇头之利,养慈教弟。既而二弟有成,因而歇业,好阅丹经,谢绝人事。一日有道士「惠然」而来,谓余曰:子之孝友实功,即入道之捷径也。更授以密笈,启视,有书一册,签曰仙源捷径。读之恍然有得,遂悟大道。然以母老,故未尝远离。逾年母卒,而弟亦长成,乃委家焉。
是年「菊月念七」,有童持节而来,言奉上帝「勅旨」,命吾为陕南石桥土令,余于是与世常辞矣。奉命之下,兢兢业业者二百有余年矣。至此寺复创一新,又调吾为此观土令,更蒙菩萨开坛,复承帝旨,为斯坛督管兼符使之职。呀呀,吾今任重而责大,不敢少有疎忽。今再用此励诸子,宜各尽其职,方不负菩萨救世之苦衷,又寄将来之鸿恩于兹矣。
司事宋公传
余「讳」登瀛字蓬湖,中洲郏县人也。祖居邑东宋村,先大夫于明神宗时,曾任陕西渭南教授,嫡母云氏,「庶庻」母陈,云生子二,陈生子三,「余行三庻出也」。万历七年,先大夫卒于任所,时余年甫「舞勺」,就读于塾;长兄仲兄随父宦所,扶衬归里。「安厝」后,嫡母云逼母「改蘸」,时余二弟尚幼,一方就塾,一在襁褓。母泣谓余曰:吾母子既见弃于人,且汝父无蓄遗,财产巨细,权在于嫡,将何以谋生。一日,母率余弟三人,往泣于墓所,「矢志柏舟,之死靡他」。幸仲兄讳步瀛者贤,孝于父母,友于弟昆,事庻如嫡。「恒」阴劝其母,遂不致有动摇,卒赖以安,衣食恒不「瞻」。余一书生,不谙生计,母日夜勤劳,且绩且炊,育子教读,日以为常。
万历九年,天疫流行,嫡母「婺殒」。仲兄季弟染病以殁,长兄售产南游,久而不归,伯仲二嫂,抱琵琶而别调。呜乎,家门不幸,至于此极,天实为之,夫复何尤,母恸弟殁,旋即失明。吾窃忆吾家之昔日「煊腾」者,转瞬而萧条矣。母疾弟稚,家无「儋石」,衣食奚自来乎?几卷书饥不能食,寒不能衣,不如改业他图。
欲从族叔贾于陕,继念侍奉无人,余处斯境,进退维谷,是夜泣祷于「昊天」。精诚所至,「翳」者复明,母依旧纺织以自给,余遂客于南郑。半年而归,计所得之赢,足供岁需,母心藉慰,余由是往来于秦关。旬年,而家渐裕,母幸康健如初,弟亦长成,乃为弟娶。余婚于魏氏,妯娌和睦,善得母悦。越五稔,弟博得弟子员,明年,复举孝廉,由是先声复振,孝友之风,遐迩传闻。
崇祯初,母夫人卒,乃庐墓三年,余生一子,依叔而读,余于斯时看破红尘,旋生道念,乃托子于弟,出游于鲁,转而南而西而北。历年九,而海内之名山大川,洞天福地,无不游览而遍历也。乃西止于延安之清虚观,茹素恭禅,羽化于斯,时年七旬有七。蒙本观土祗,转奏闻于上帝,令为刘村土令。清同治九年,仇池大仙北游经此,语于香山菩萨,菩萨复奏请金阙,作令白雀。尔来五十有八年矣,今菩萨领旨开坛,调用司事,与张公同理乩坛,愿尔诸子,与日进焉。
注
「维谨」:小心谨慎维护的意思。
「惠然」:顺心的样子,用作欢迎客人来临的客气话。
「菊月念七」:九月廿七。“廿”,大写“念”。
「勅旨」:勅,帝王的诏书、命令。旨,帝王的旨意。
「讳」:名讳,旧时指尊长或所尊敬的人的名字。
「庶庻」:平民、百姓;宗法制度下指家庭的旁支,跟“嫡”相对。
「余行三庻出也」:余,我;行,排行;三庶,三子;出,高出,超出。
「舞勺」:多指13-15岁之间的男孩。
「安厝」:停放灵柩待葬或浅埋以待正式安葬。
「改蘸」:改嫁。
「矢志柏舟,之死靡他」:“矢志柏舟”,发誓用意志做到某件事情。“之死靡它”,至死不变,形容忠贞不二。
「恒」:持久。
「瞻」:往前或往上看,注意、考虑。
「婺殒」:“婺”,“繇”也,古同“摇”,动摇的意思。这里代指死亡。
「煊腾」:煊,形容名声很大,声势很盛,辉煌的意思。
「儋石」:指数量少。
「昊天」:上天。
「翳」:被遮蔽。